PG电子社会科学研究处文件
社科〔2013〕26号
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我处在对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统一上传《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至“申报系统”,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
4.正式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4套。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5.本次网络填报项目基本信息截止日期为5月31日,请各申报者务必于2013年6月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我处,同时发送《申请评审书》、《项目申请一览表》电子版(主题命名为“**公司**老师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材料”)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skc_xm@hqu.edu.cn。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 系 人:卢建华陈俊源
联系电话:0595-22693632;0592-6161800
附件:1.《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
2.《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
PG电子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