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文件
PG电子科〔2013〕8号
关于PG电子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高水平
论文著作资助专项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有效推动学校团队建设,激发各学科、学者的学术创造力,产出更多创新性、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夯实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基础,根据《PG电子学科重点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实施“PG电子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高水平论文、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司文科类学院、研究院在编在岗的教师、科研人员;
2.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无学术造假、剽窃等学术失范行为;
3.所在学科学术基础良好,已具有若干稳定的、具有优势或特色的学科方向,在科研和团队建设中取得一定的成效。
二、资助金额
1.资助分为三个等级,其中出版著作:一等资助5万元、二等资助3万元、三等资助2万元;发表高水平论文:一等资助1.5万元、二等资助1万元、三等资助0.8万元。
2.资助经费以团队建设经费下拨至获资助个人,任务书签订时下拨70%,计划目标完成后通过验收,下拨剩余经费。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学科学位点的申报和团队建设的实际需要,组织本单位教师、科研人员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教师、科研人员填写《PG电子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高水平论文著作资助专项计划申报书》(一式20份),统一汇总至本单位科研秘书,由学院予以审查,填写《PG电子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高水平论文著作资助专项计划申报汇总表》。
3.公司审查后,各单位将申报书纸质版收齐,连同汇总表交至社会科学研究处(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112室、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3),电子版发送至skc_zh@hqu.edu.cn邮箱。
4.社会科学研究处联合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申报条件进行综合论证,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等级。
5.资助对象确定后,由社会科学研究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与所资助个人签署任务书,明确专项计划任务和责任、总体目标、经费支出预算等。
四、计划结项要求
1.按任务书所述承诺进行结项和验收,完成时限为2年。
2.出版的著作需标注:受“PG电子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高水平论文、著作专项资助计划”资助。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在发文起1周内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陈俊源,联系电话:0592-6161800。
附件:1.《PG电子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高水平论文著作资助专项计划申报书》
2.《PG电子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高水平论文著作资助专项计划申报汇总表》
华 侨 大 学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