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PG电子委员会学工部文件
委学〔2013〕8号
关于评选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以及《PG电子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PG电子委〔2011〕49号),进一步加强我司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形成一批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特点和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深受员工喜爱的校园文化成果和品牌,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计划的通知》(闽委教宣〔2012〕41号),学校决定评选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3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3年以来新近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六方面的主题: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教育,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引导大员工实现“中国梦”的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突显时代特征、突出侨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举措和实践;
3.突出“一元主导,多元交融”的校园文化特色,推动学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校园文化繁荣的新载体新阵地;
4.陶冶大员工道德情操、丰富大员工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员工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5.深入开展卓有成效的社会实践活动, 促进广大员工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校园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方法和经验;
6.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已获得全国、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材料要求
1.按照相关要求填写《PG电子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5000字左右图文并茂的申报成果说明材料。包括申报成果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
3.能够充分展现申报成果的电子照片5-8张;
4.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每个单位限报1-2项,注意把握申报成果的政治倾向和思想导向。
2.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2013年5月30日,请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hquxsc@163.com(大小不超过8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单位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件一式十份提交至两校区员工处教育科。
四、奖项及评选程序
本次将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项,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审,对获奖优秀成果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成果将择优结集出版,并推荐参加福建省和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附件:PG电子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党委学工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4月18日
抄送: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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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学工部 2013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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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PG电子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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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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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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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所选类别前划“√”,限选一类)
( )1.主题教育 ( )2.校风建设 ( )3.校园文化载体建设
( )4.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 )5.实践育人 (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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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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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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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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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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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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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提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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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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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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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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