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社会科学研究处文件
社科〔2013〕28号
关于泉州市2013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
立项申报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07〕7号)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新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积极向上的社科文化活动氛围,培养高水平的社科活动组织团队,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泉州贡献智慧和力量,泉州市社科联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立项申报,现将我司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泉州市2013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立项评审组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市社科联吴少锋主席担任评委会主任。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审办),依托市社科联。
(二)评审办下设学术交流类和普及宣传类等专家评审组。评审工作邀请泉州市社科研究、社科实践及社科管理的知名专家担任评委,以确保评审结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度。
二、活动要求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开展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活动。
(二)活动时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三)项目类别分为学术交流和普及宣传等两大类别。
学术交流类分研讨会、论坛、学术年会、座谈会、对话访谈等形式。
普及宣传类分报告会、讲座、展览、科普旅游、科普演艺等形式。
(四)活动要求建立组织团队,做好方案计划,活动中认真组织实施,注意收集文字、影像资料,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刊物做好宣传报道,宣传报道材料中注明该活动为“泉州市2013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
三、申报说明
(一)请申报团队填写《泉州市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由主办单位联合盖章后报送评审办。
(二)各申报者请于2012年5月28日前报送至社科处。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硕士以上学位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中任一条件,整个团队要求具有5个以上成员。
四、项目管理办法
(一)申报受理后,由评审办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阅评价,评选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5000元。
(二)鼓励单位、部门间加强协作,争取所在单位支持,对联合主办以及纳入申报单位工作计划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于优先立项。
(三)评审办对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并积极提供相关社科资源支持,确保所立社科活动项目顺利开展。
(四)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项目组应向评审办提交项目结项材料(一式四份):1.结项审批书;2. 与活动有关的文字、音像资料;3. 媒体宣传报道等。评审办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给予资金资助。
PG电子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年5月6日
PG电子社会科学研究处文件
社科〔2013〕28号
关于泉州市2013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
立项申报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07〕7号)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新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积极向上的社科文化活动氛围,培养高水平的社科活动组织团队,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泉州贡献智慧和力量,泉州市社科联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立项申报,现将我司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泉州市2013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立项评审组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市社科联吴少锋主席担任评委会主任。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审办),依托市社科联。
(二)评审办下设学术交流类和普及宣传类等专家评审组。评审工作邀请泉州市社科研究、社科实践及社科管理的知名专家担任评委,以确保评审结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度。
二、活动要求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开展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活动。
(二)活动时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三)项目类别分为学术交流和普及宣传等两大类别。
学术交流类分研讨会、论坛、学术年会、座谈会、对话访谈等形式。
普及宣传类分报告会、讲座、展览、科普旅游、科普演艺等形式。
(四)活动要求建立组织团队,做好方案计划,活动中认真组织实施,注意收集文字、影像资料,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刊物做好宣传报道,宣传报道材料中注明该活动为“泉州市2013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
三、申报说明
(一)请申报团队填写《泉州市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由主办单位联合盖章后报送评审办。
(二)各申报者请于2012年5月28日前报送至社科处。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硕士以上学位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中任一条件,整个团队要求具有5个以上成员。
四、项目管理办法
(一)申报受理后,由评审办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阅评价,评选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5000元。
(二)鼓励单位、部门间加强协作,争取所在单位支持,对联合主办以及纳入申报单位工作计划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于优先立项。
(三)评审办对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并积极提供相关社科资源支持,确保所立社科活动项目顺利开展。
(四)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项目组应向评审办提交项目结项材料(一式四份):1.结项审批书;2. 与活动有关的文字、音像资料;3. 媒体宣传报道等。评审办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给予资金资助。
PG电子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