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马万祺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奖励基金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PG电子研究生的学术水平,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质量,促使更多的研究生优秀论文脱颖而出,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由澳门特区知名人士马万祺先生设立本基金,奖励基金每年10万元,5年共50万元。为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评奖范围
当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第三条 奖励对象
(一)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
(二)获得“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
(三)获得“PG电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依据《PG电子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四)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被SCI、S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及发表在高级别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
1.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50000元:
2.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15000元。
(二)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获得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等奖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6500元;
2.获得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二等奖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4000元。
(三)PG电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获得PG电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2500元;
2.获得PG电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各1500元;
(四)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的被SCI、S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及发表在高级别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1.被SC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2.被EI收录、被一类期刊刊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500元;
3.被二类期刊刊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4.被三类期刊刊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第五条 申请办法
1.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论文、省级优秀博士论文(上一年度7月1日到本年度6月30日之间)的员工,须于本年度7月5日前将获奖证书送研究生院查验。
2.申请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者,按《PG电子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执行。
3.上一年度7月1日到本年度6月30日之间被SCI、SSCI、EI收录的论文,以及被高级别期刊刊载的论文,向培养单位提交申请,由培养单位汇总,并于9月15日前将申报者的申请表、论文复印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以及培养单位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
第六条 审批
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论文、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被SCI、SSCI、EI收录的论文,以及被高级别期刊刊载的论文,经公示后报校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 资金管理
5年奖学金共50万元,根据当年研究生获奖情况据实发放。5年内如奖励金额超过50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足。如奖励金额不足50万元,奖励年限顺延。
第八条 学位论文重复获奖者,以最高奖颁发奖金。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学引文索引
SSCI(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EI(Engineer
Index):工程索引